僑外工讀生留任術|服務業必修的七大跨文化管理心法

服務業現場越來越多外籍與僑外學生加入,他們語言靈活、適應力強,是化解人力缺口的重要力量。只是,文化差異與制度模糊,常讓彼此誤解、流動率升高。這篇文章整理七項實務原則,從排班、訓練、溝通到語言文化,幫助企業建立更友善的跨文化管理機制,讓國際學生成為穩定的服務戰力。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人才荒時代,別忽視你手上的國際人才庫 常見誤判:當態度被誤會成問題,其實是資訊沒對齊 最後提醒:檢查三證,合法聘用更安心 人才荒時代,別忽視你手上的國際人才庫 在這個「人才荒」的時代,許多服務業早已感受到人力吃緊的壓力。兼職市場競爭激烈、勞動型態愈來愈多元,其實,您手上早已有一座被忽略的「國際人才庫」——僑外學生。他們語言能力強(中、英文甚至第三語言)、具備跨文化適應力,為了負擔學費與生活開銷,多半會積極尋找兼職機會,也樂於投入服務現場。更重要的是,不少人希望畢業後留在台灣發展,穩定度往往超乎預期。不過,要讓這群國際新勢力真正成為企業的即戰力,還需要更多理解與支持。從溝通方式、工作安排到文化適應,若能多一分體貼與準備,就能大幅降低流動、留住難得的人才。 常見誤判:當態度被誤會成問題,其實是資訊沒對齊 在聘用外籍或僑外學生時,企業現場常會出現一些誤會——明明不是員工態度不好,而是彼此在資訊與文化上的理解不同。與其追究「為什麼聽不懂」,不如思考「哪裡沒講清楚」。跨文化管理的關鍵,不是放寬要求,而是減少誤解、讓溝通更順暢。 以下七項原則,能幫助企業打造更友善、穩定的多元職場環境: 1.彈性排班:讓彈性有制度,別靠臨時應變 僑外生需要兼顧正課、語言課,還有一週20小時的工時上限。企業若能提前排班、明確規範換班流程、設置互換平台,就能讓彈性成為制度的一部分。 明定換班規則與流程 盡早排班,避免臨時通知 提供可互換班的平台或群組提醒您,彈性不代表混亂,制度化的彈性,才能讓人留得久。 2.清楚指示:請放棄「你懂我意思吧」 跨文化工作最容易翻車的,就是「默契式溝通」。建議有具體做法包括: 提供圖文並茂的工作SOP 任務 checklist 班前簡報、班後回顧,都能明確對齊期待 示範一次、再讓對方實際操作,清楚溝通能有效降低錯誤成本,也讓戰力培養更快。 3.漸進訓練:降低學習負擔 外籍學生同時在適應新語言、新環境與新工作。將任務拆階段、設定明確進度,能降低壓力,也培養信任。建議可將培訓任務拆解、分階段進行:庫房/備料 → 餐盤/備品 → 外帶 → 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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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臺灣留更久: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資格、流程與好處總整理

臺灣很多產業和家庭都需要移工的幫忙,但以前法律規定,移工在臺灣工作到了一定年限(多數工作最多 12 年,社福工作最多 14 年)就必須回國。這讓許多移工即使累積了寶貴經驗,還是得離開。為了留住熟練的人力並讓移工有更穩定的發展,政府在 111 年公告實施「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只要符合申請資格的外國人(包含僑外生、移工),就能升級為 中階技術人力,不再受限於年限,還能在累積一定年資後申請 長期居留,甚至讓家人來台團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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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才專法三讀通過|外籍人才來臺工作、居留更便利

114 年 8 月 29 日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簡稱「攬才專法」)。這次修法由國發會啟動,協同各部會共同推動,針對國際專業人才、僑外生、海外國人第二代及數位遊牧族群,鬆綁工作與居留規定,同時也強化社會保障制度。國發會主委劉鏡清指出,這項修法不只是制度的調整,更是「升級版」的人才政策,期望能夠為臺灣打造更具競爭力的國際人才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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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生可以打工嗎?合法規定與注意事項一次看

在台打工不僅可以減輕經濟壓力,也可以累積實務經驗、提升語言能力及提前了解台灣職場文化。但小編有觀察到僑外生,對於是否合法打工、是否需要申請工作證,常感到疑惑,所以這篇文章重點整理打工的申請資格、流程及限制,協助你找到合法的打工機會。 文 /《104Foreigners》小編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打工的定義為何? 僑外生在台打工的合法依據是什麼? 平時打工與寒暑假打工有哪些差異? 在台打工薪資基本有多少? 在台打工雇主會保勞健保嗎?該注意哪些事項? 打工常見問題一次解答 可以從事哪些工作?有哪些限制? 如需更多打工資訊與職缺資源 打工的定義為何? 在台灣的職場中,部分工時人員會稱之為「工讀生、兼職人員、計時人員、PT」。根據勞動部的定義,部分工時指「工作時間比企業內正職人員,工作時數還要短的員工」,因此只要每週工作時數少於40個小時,都可以算是部分工時人員,但像是「實習生」就非基本工資的適用對象。 僑外生在台打工的合法依據是什麼? 勞動部跨國勞動力事務中心說明,依《就業服務法》第50條規定,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得向本部申請學生聘僱許可,因此就讀高中(含)以下之外國留學生依法不得申請工作,也就是說學生只要向勞動部申請工作許可,經由學校審核註冊狀況並核發許可後,即可合法打工。但語言學校或短期研習班學生則須修業6個月以上才可提出申請。 ※僑外生在台必須先申請並取得工作許可,若無工作許可而非法打工者,將被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還可能影響畢業或留台規劃。 打工工作證申請→ 平時打工與寒暑假打工有哪些差異? 平時打工:每週最多 20 小時(不含寒暑假) 寒暑假打工:無每週工時上限,仍需注意勞動基準法的工作時間規範。(*每日不得超過8小時,每週不得超過40小時。繼續工作4小時,至少應有30分鐘之休息。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 ※補充說明「一頭班」、「二頭班」 「一頭班」(一段班):是常見的上班一路到下班(如早上8點上班,下午5點下班),而中間含有法定休息時間。有些餐廳營業時間長、空檔時間較少,即採用一頭班搭配輪班的工作型態。 「兩頭班」或稱作「兩段班」:餐飲業最為常見班別,通常餐廳在用餐時間時,來客數高峰較忙碌,但過了用餐時間來客便大幅減少,中間有長時間空班休息,因此這樣稱之為兩頭班。 在台打工薪資基本有多少? 僑外生在台打工的薪資不得低於台灣基本工資,無論是平時打工或暑期打工,雇主都必須遵守《基本工資法》的規範。 平日加班: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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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外國人新手報稅指南🧭】一文看懂要不要繳稅!

5月報稅季,外國人在台灣第一次報稅,不知道該從何開始嗎? 生活一地鷄毛,成爲大人好麻煩!報稅好麻煩!We feel you ~ 我們手把手一起完成在台灣第一次報稅流程,簡單教你稅額計算、歡迎參考! 🌟 外國人在台灣什麼時候需要報稅? 報稅時間是每年 5/1 到 5/31,但 2025 年延長到 6/30 截止。報的是去年 1/1 到12/31 賺的錢。 🔍 我需不需要報稅?需不需要繳稅? 小編:以上是 財政部的説明,有點複雜,簡單爲你整理資訊,供參 ~ 居留天數是否要報稅備註未滿90天有薪資收入就由「扣繳義務人」扣繳,不用報稅若有其他非薪資收入,需在離境前報稅91~182天有薪資收入就由「扣繳義務人」扣繳,不用報稅1. 其它非薪資收入,需在離境前報稅2. 如果在台灣工作,但是境外雇主支付薪資,也會需要自行申報哦183天以上視爲「台灣稅務居民」,一定要報稅每年 5/1 - 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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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新評點制簡介與申請|僑外生留臺工作

「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可依兩種方式申請:(1)依一般依薪資、工作經驗等條件申請(詳情),(2)依僑外生留臺工作評點制申請。只要是台灣畢業之僑外生,不論剛畢業或畢業多年想再回臺工作,都可依新評點制申請留臺工作。以下為您整理評點制資格規範、評點項目、應備文件、申請方式等相關說明。 文/《國際人才留臺》小編 整理 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準備流程 僑外生留臺就業新規定NEW 評點制申請資格 評點制評點項目與點數 申請工作許可應備文件 申請工作許可方式 在臺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審查作業手冊) 熱門職缺推薦HOT 【僑外生限定】Free! 專家駐站諮詢NEW 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準備流程 僑外生就學期間持有的學生居留證,一旦畢業後就需向移民署申請換發為覓職居留證。覓職居留證自2024年已由半年延長為一年,一年後屆滿可再申請一次。如果依評點制申請工作,點數需滿70點。評點制相關文件提交雇主後,由雇主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當取得工作許可後,需向移民署申請將原本的覓職居留證改為工作居留簽證。 僑外生留臺就業新規定 勞動部公告(民國113年8月6日):僑外生畢業後可從事的工作內容新增3項,取消評點制配額人數上限,實習經驗列入評點制計分等措施。 勞動部公告(民國113年8月26日):開放旅宿業聘僱副學士以上僑外生,從事旅宿業房務、清潔、訂房、接待及所屬餐廳外場工作。(旅宿業中階技術工作) 評點制修訂三項 取消評點制配額人數上限(原2024年限額7,000名)。依評點制計分,累計滿70點以上(滿分200點),即符合申請留臺工作資格。 在臺就讀期間實習經驗一年以上,評點制計分項可得10點(新增)。 在校就讀期間領取政府提供之獎學金或成績達前百分之三十者,評點制計分項可得20點(原為10點)。 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增訂三項 增訂社會工作師工作為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 財稅金融服務工作內容增訂有價證券、期貨專業及金融事業。 製造業工作內容增訂調度、督導等。 開放僑外生從事旅宿業(113.08.28起) 開放領有交通部核發觀光旅館經營執照的觀光旅館業、領有地方政府核發旅館業登記證或民宿登記證的旅宿業者,可依員工勞保人數的30%計算名額,向勞動部申請聘僱畢業僑外生從事旅宿服務中階工作。 副學士以上學位畢業的僑外生,且接受過國內大專校院、觀光署或產業公協會累計80小時以上實習訓練課程,初次受聘薪資門檻為3萬元、續聘3.3萬元。 另每月之經常性薪資達新臺幣3萬5,000元以上者,免除訓練課程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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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士「工作許可」|外籍人士在臺就業

外國專業人士在臺從事之工作項目,包含: A.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適用評點制)、B.華僑或外國人經政府核准投資或設立事業之主管、C.學校教師、D.補習班之專任外國語文教師、E.運動教練及運動員、F.藝術及演藝工作、G.履約人員等7類。本文主要介紹「A.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適用評點制),以下為您整理資格規範、工作類別、工作許可(工作證)應備文件、申請方式等說明。 文/《國際人才留臺》小編 整理 外國人在臺工作相關規定 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類別 可聘雇外國人的企業資格 申請工作許可應備文件 申請工作許可方式 熱門職缺推薦HOT 外國人在臺工作相關規定 目前一般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取得證書或執業資格(如:醫師、律師)。 取得國內外大學相關系所之碩士以上學位者,或取得相關系所之學士學位而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服務跨國企業滿1年以上經指派來臺工作。 未具學歷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並有創見或特殊表現者。 外國人之受聘僱月平均薪資,除另有規定外,須達新台幣4萬7,971元。外國專業人員每次申請聘僱許可期間最長為3年,聘僱期間屆滿前可再申請展延,且無展延次數的限制。如符合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資格者,每次申請聘僱許可期間則最長5年。 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類別 可聘雇外國人的企業資格 符合聘僱外國人資格企業類型主要分為四大類,以下分別說明具體資格內容: 本國公司: 設立未滿一年者,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營業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或代理佣金達美金40萬元以上。(符合其中一項) 設立一年以上者,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度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美金40萬元以上。(符合其中一項) 外國或大陸地區公司在我國分公司:資格同上 對國內經濟發展有實質貢獻,或因情況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認定者。 「具創新能力之新創事業認定原則」之事業單位 「推動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之事業單位 「六大核心戰略產業」之事業單位 其他類型: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之外國公司代表人辦事處或大陸地區公司在臺辦事處,且在臺有工作實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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