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聯合醫院
護理部招募約用護理人員/工時護理人員
7/22 更新
全職
初階
11 ~ 30 應徵者

職務概況

月薪NT$ 50,000~52,000
台北市大同區

條件要求

工作經歷
不拘

職務描述

一、職稱:約用護理人員/工時護理人員
二、工作內容:護理工作。
(一)出缺單位:門診、內外婦兒科病房、護理之家、產後護理之家、急重症單位…等。
(二)職缺:視院區實際出缺進用。
三、薪資待遇:
(一)病房護理師(不含門診)
1.月薪50,448~52,448元(不含夜班費及各項獎勵津貼),每年薪資依考核成績調整
2.獎勵金:4,000~11,000元/月
3.夜班費津貼: 小夜班500元/700元(≧15天包班)/班、大夜班800元/1,000元(≧15天包班)/班、衛福部夜班補助津貼:小夜每班550元/大夜每班950元;額外醫院補助津貼:白班每班200/元、專業能力進階1,800-4,500、教研獎勵金及簽約獎金。
4. 福利:依績效及考核狀況發給年終獎金、考核獎金及獎勵金、勞(健)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文康活動、生日禮金、社團活動、健康檢查、特約商店優惠、員工制服、在職進修補助、台北市護理師護士公會常年會費補助等。
(二)部分工時護理人員:特殊病房及一般病房時薪270元,其餘單位時薪220元,每日工作至少4小時,每月不得低於40小時,班別以白班及小夜班為原則
四、報名資格:
(一)本職務係本院自行遴用之人員,不具有公務人員身分,相關權利義務於契約書約定。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
(三)學歷: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四)證照:領有護士或、護理師、助產師(士)證書。
五、工作地點:
1.中興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同區鄭州路145號),連絡電話:(02)2552-3234#3260
2.仁愛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0號),連絡電話:(02)2709-3600#3557
3.和平婦幼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中正區中華路二段33號、臺北市福州街12號)(02)2388- 9595#2514
4.忠孝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南港區同德路87號),連絡電話:(02)2786-1288#1542
5.陽明院區護理科(臺北市士林區雨聲街105號),連絡電話:(02)2835-3456#5162
6.松德院區護理科(臺北市信義區松德路309號),連絡電話:(02)2726-3141#1607
7.林森院區 (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30號),連絡電話:(02)2591-6681 # 1320
8.中醫昆明院區 (臺北市萬華區昆明街100號),連絡電話:(02)2388-7088# 1114
六、報名方式:即日起於上班時間洽各院區聯絡人。
七、繳交證件:
(一)應繳證件:
1.履歷表(請下載報名表黏貼2吋照片1張,並留白天聯絡電話)。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出生地為大陸地區者,應檢附戶籍謄本)。
3.符合最高學歷之畢業證書影本1份。
4.相關醫事證書或專業證明正反面影本1份。
5.符合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1份。
6.其他需繳附文件。
(二)注意事項:
1.各項資料請以A4紙張影印並依序裝訂,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錄取恕不退件。
2.持外國學、經歷證明者,需附我國駐外單位認證文件;持本國學歷結業證明者,須另附教育主管機關核發之資格證明書。
3.前項資料逾期、遺漏、不實或偽造變造者,視為資格不合格;所填資料或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經通知報到者須親持體檢合格表單與規定證件完成報到手續。(體檢事宜請洽詢院本部職安章小姐2555-3000分機2563)
5.錄取後發現未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之執業登記規定,致不能辦理執業登記,或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情形者,本院應予終止契約。
八、甄試方式:面試40%、專業測驗(筆試)60%,總分70分以上擇優錄取。
學歷要求
不拘
上班時段
日班、晚班、大夜班、需輪班
休假制度
依公司規定
職務類別
Registered Nurse and Nurse
台北市大同區
醫院
一、為使市立醫院經營更有效率,服務、教學、研究品質更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已整併原十家醫療院所,包括六家綜合醫院(中興、仁愛、和平、婦幼、陽明、忠孝)、三家專科醫院(市療、慢性病防治院、中醫醫院)、一家性病防治所而成,下設九個院區,組織規程上並設置醫療單位二十三部一中心五十四科三十組、行政單位一中心十二室及四組三十股、十九股。將原有十家市立醫療院所整合成為「一個聯合醫院、九個院區」的模式後,仍持續以現有的據點繼續服務全體市民。 二、在經營模式轉變後,醫療科未來將以分科經營模式經營並自負盈虧,由各單位試算其成本會計,藉由合理的成本架構訂定經營模式,經由成本效益評估決定科內用人、儀器購置等事宜,而獎勵金改以分科經營模式發給,由科負責人依據評鑑標準以教學、研究、醫療服務等貢獻度,做出獎勵金合理分配。對於行政事務也將進行整合,對於各院區行政部門訂定標準作業規範,集中採購以降低成本、建立資訊平台,加速行政管理效能。
11 ~ 30 應徵者